从“六大”到“十大”,“双入选”项目背后的文化密码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5-05-09 16:33来源:新华网 作为中国考古界极具学术价值的两项年度评选活动,“2024年中国考古新发现(六大)” 和“202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于近期相继揭晓。 其中,浙江仙居下汤遗址、甘肃临洮寺洼遗址、陕西宝鸡周原遗址和安徽淮南武王墩一号墓均同步入选了“六大”和“十大”。四处遗址分处东西,年代跨度从新石器早期到战国末年,各有特色,其背后又有怎样的文化密码? 实证文明宏大气象 从江南丘陵到黄土高坡,从关中平原到淮河之滨,四处遗址实证着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宏大气象。 上山文化是长江下游最早的新石器文化,被誉为“世界稻作文化之源”。下汤遗址是上山文化遗址群中最南的一处。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仲召兵研究馆员说,下汤遗址全景式呈现了早期农业社会的聚落形态和聚落结构,是我国南方早期稻作农业社会为1万年文化史提供的重要实证。 寺洼遗址则为探讨黄河上游早期文明化进程的诸多深层次问题,提供了重要突破口。它距今已有5000年的历史,发现了目前已知的规模最大、内涵最丰富、级别最高的马家窑文化大型聚落。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郭志委副研究员说,寺洼遗址发现的三重长方形“围壕(沟)”是一项精心规划的大型工程,体现了马家窑社会已经具备相当高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能力。 寺洼遗址内出土的半山类型陶器。新华社发(寺洼遗址联合考古队供图) 从2020年开始的新一轮周原考古首次发现了先周时期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院长种建荣表示,新发现的先周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确证周原为先周都邑所在地,这里就是周人在灭商之前的定居地。 淮南武王墩一号墓是迄今为止,经过科学发掘的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结构最复杂的大型楚国高等级墓葬。武王墩考古项目负责人宫希成说,它为研究战国晚期楚国高等级陵墓制度,以及楚国东迁后的历史文化,提供了系统性的考古资料。 展现理念守正创新 理念源自实践积累,而理念变化也会推动实践创新,纵观四处遗址的考古工作,也体现出理念的不断拓展、守正创新。 下汤遗址总体上呈现中心台地—外围人工土台—环壕的三重聚落结构。仲召兵介绍说,考古理念力求聚落考古与系统化多学科研究相结合。“多学科研究成果将为复原和重建早期稻作农业社会提供学术支撑和方法论范例。”仲召兵说。 “‘大遗址’更像一个城市,牵扯方方面面的内容。现在就是通过适当的考古工作,尽可能全面地去认识这个遗址,探讨其深层次的内涵。”郭志委说,考古队始终坚持以整体性、系统性发掘和研究为特色的“大遗址考古”理念,更多关注遗址所处的大环境、大格局,先把遗址的框架性内容认识清楚。 这是2025年2月25日拍摄的周原遗址(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李一博 摄 从寻找周人早期都邑,到抢救性发掘青铜器窖藏,再到发掘大型遗址逐渐厘清周原布局,建立商周时期考古学文化谱系,种建荣回顾说,周原考古已有80多年的历史,见证了中国考古事业理论不断完善拓展的历程。 在当下的考古理念中,保护与挖掘同等重要。武王墩一号墓从发掘之始便制定多学科协同的发掘与保护预案:掘土阶段,采用类似“CT”的高密度电阻率法探测土下情况,确保挖掘的安全;椁室内的自动喷淋系统持续工作,为椁室内保湿和抑菌防霉;不少脆弱文物出土后,被第一时间送至低氧灭菌室内;文物出土后,考古队员会用薄荷醇给它们“穿上”一副临时“盔甲”…… 持续讲好文物故事 既有问题得到解决,新生问题又会浮现,这是考古工作的常态。 在“考古中国——长江中下游早期稻作农业社会的形成研究”课题中,下汤遗址为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撑。仲召兵说,下汤遗址还计划进行持续的系统发掘和研究,把早期农业社会的聚落形态和聚落结构,研究得更为清楚。 “下一步需要把围壕(沟)内侧的聚落内容搞清楚,厘清其具体布局和功能,进一步在围壕(沟)外围寻找其他重要线索,比如同时期大型建筑或设施、马家窑类型墓地等。”郭志委介绍说。 图为下汤遗址发掘现场。新华社发(受访者供图) 周原考古同样需要进一步厘清各区域的功能。种建荣说,要进一步研究最新发现的“三重城”的走向,以及城门结构、城内建筑分布及各区域功能。同时,要结合西周考古的整体资料进行阐释研究,将邀请多学科专家共同参与周原遗址相关课题。 遗址和文物是历史的“无声的见证者”,让它们“开口说话”,讲好文物故事,是考古的重要目标。 随着考古发掘工作收尾,与公众见面是武王墩一号墓遗址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根据规划,它的周边将兴建考古遗址公园。公园包括考古工作站、展示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推动楚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活化利用。 其中,“淮南武王墩遗址博物馆”预计2027年年底前完工。届时,公众可以到现场感受楚文化乃至中华文明的强大魅力。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带“中国文旅传媒”、“中国文旅传媒网”、“文旅传媒”、“文旅传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旅传媒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使用时必须保留原出处,如有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转载稿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并自负与版权有关的法律责任。同时,本网保留修改、更正、删节已供稿件的权利。 (3)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信息传递,并非商业用途,本网所转载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4)本网转载文章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相关问题,请在壹周内通过电子邮件与本网站联系,邮箱:962337398@qq.com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内容删除。https://cctmcn.com/sys-nd/7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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